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地区发生了特大地震,地震给受灾地区带来了严重损失,给受地震波及地区的检验检疫机构工作和职工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。地震发生后,我司立即通知四川、重庆、甘肃、陕西、云南等15个直属检验检疫局,要求这些局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,做好经费保障工作,筹集相关经费优先用于抗灾救灾工作。同时我司严格落实局领导的指示,把抗震救灾工作作为当前计财工作重中之重的头等大事。本着“急事急办、特事特办”的原则,请示财政部,紧急下拨抗灾救灾经费,用于受灾较重地区检验检疫机构的应急救灾工作。